近日,一則“副鎮長上任首日酒後身亡疑被勸酒過度”的消息引發關註。這名副鎮長來自廣西來賓市興賓區,今年4月9日被興賓區區委組織部送到遷江鎮報到。當地回應稱:確實在鎮政府食堂喝酒,至於“勸酒”的說法並不存在。“他本身是遷江人,回到家鄉工作很高興,多喝了幾杯。”這位負責人介紹(4月14日新華網)。
  在當地負責人嘴裡輕描淡寫的“多喝了幾杯”,放置在如今中央厲行機關作風改革的大背景下,絕對不是一個小問題。“多喝了幾杯”指向公款吃喝,從酒店轉移到機關內部食堂,地點變了,可吃喝內容沒變,打著接風的名義,但吃喝還是和公款聯繫在一起。
  消除“多喝了幾杯”的灰色地帶,首先是認知層面的全面釐清,那就是公款吃喝不僅僅是作風問題,更指向公共資源的揮霍浪費。近來屢屢有關於“公款吃喝罪”的討論,公款吃喝的罪與非罪或許還要經過更廣泛的論證,但在公眾的眼裡,濫用公款就是有罪,對於公款吃喝的約束機制需要更加完善。如在公開三公經費時全面公開各類招待費,具體到年月日、具體招待內容與標準,讓機關內部普通職工和社會各界都來參與監督。同時嚴格界定公務招待的責任邊界,一旦查處超出標準和範疇的公款吃喝現象,所有參與公款吃喝的責任人都應受到黨紀政紀處分,並追繳其吃喝花費。
  至於副鎮長猝死的突出案例,恐怕就更需要相關紀檢監察部門主動介入,決不能因一個蹩腳的“多喝了幾杯”托辭而坐視不管。監管零容忍,消除“多喝了幾杯”的灰色地帶,一杯公款消費的酒都不能喝也不敢喝,才能最大限度地預防公款吃喝現象。
  廣東 畢舸/職員
  (原標題:公款吃喝多少都是罪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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